湖北咸宁严控建筑密度和高度
摘要: 记者近日获悉,湖北咸宁市规划局结合城市不同区域的景观要求,加强主城区建设用地容积率及建筑限高的规划管理,做到不同地区有密有疏、远近高低各不同。 该市规定,城市主干路两侧及重要节点区域以公共管 ...
记者近日获悉,湖北咸宁市规划局结合城市不同区域的景观要求,加强主城区建设用地容积率及建筑限高的规划管理,做到不同地区有密有疏、“远近高低各不同”。 该市规定,城市主干路两侧及重要节点区域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建筑为主,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3.5,其他区域居住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为打通视线景观廊道,咸宁设置限高区域,严格控制潜山周边区域、香吾山周边区域、文笔山周边区域、龟山周边区域的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0米,被喻为“城市绿心”的十六潭公园周边建筑高度不得超过56米。 在开展旧城区改造时,咸宁将以改善居住环境、拓展公共空间、有利交通组织为目的。凡增加建筑密度、减少公共空间的建设项目,规划局一律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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