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若干项目的调查

2013-8-29 12:4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69| 评论: 0

摘要:    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也须保证质量   日前,记者接到群众投诉,称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劣充优,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并提供了详细的隐患情况证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家 ...

  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也须保证质量

  日前,记者接到群众投诉,称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劣充优,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并提供了详细的隐患情况证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家节约能源的国策,也是造福民生的重要工程。为了解情况,记者冒着零下20摄氏度的严寒来到冰城哈尔滨。

  好政策变了味儿

  “政府为老百姓做了实事、好事,为哈尔滨人民营造一个好的环境,既保温节能,又改善城市形象。但是政府的惠民工程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却变成了隐患工程,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不使用政府指定产品。为了牟取更多利润,施工方使用残次产品的例子比比皆是;为了缩短工期、少开工资,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监理方连看都不看,拿望远镜一望就算验收合格。”先锋路红旗小区和花园小区的居民如是说。

  “检查人员拿着手机和望远镜检查,我问他您怎么不上楼看看,检查的回我‘和你有关系吗?’”一位老者气愤地说。

  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缺失监督的工程怎能有效保证质量?

  哈尔滨市曾经是全国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试点城市,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先后荣获了国家和省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先进集体等20多个荣誉称号。“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承担了4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刚性指标,约占全省总任务量的三分之一。这些举措旨在为百姓谋福利,为哈尔滨添亮色。

  然而,由于工程分包和监管缺失,许多好的项目都出现了偷工减料等诸多严重问题,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敲响了警钟。

  随机抽查问题严重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记者随机抽查了道外区东棵街铁路小区、先锋路与宏伟路交叉口的红旗小区、嵩山小区、大有社区、花园小区、宣化街的新吉小区等项目,发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经核实,举报方所称情况基本属实。

  知情人士表示,上述所抽查的工程质量相对而言已算较好。

  哈尔滨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称,屋顶所用挤塑板没有防火等级要求,可以使用不阻燃的材料。但根据《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对于“改造项目墙体距地面1米高度以下的外墙保温材料使用防火等级为B2级以下”这一事实,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称这是施工图纸允许的,但最终没有提供图纸。

  墙改办称不需要外界监督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作为主管职能部门的哈尔滨市墙改办对这些问题将作何处理呢?

  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墙改办,市墙改办副主任王宝臣(音)声称“墙改办不需要外界监督,不需要媒体监督”。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曾指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面对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哈尔滨市墙改办是不是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呢?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哈尔滨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是否应引起重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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