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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狠抓保障房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

2013-8-29 12:4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42| 评论: 0

摘要:   为不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日前,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形势,总结交流了经验,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 ...

  为不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日前,湖北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形势,总结交流了经验,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等5个方面的工作。

  湖北省提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合理安排布局,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实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设相结合。户型设计要坚持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同时,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要贯彻省地、节能、环保的原则,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等各项措施。

  湖北省强调,当前要重点把握好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个关键环节的管理。

  该省明确,要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保证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划许可条件和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合理配置住房内部空间,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需要。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审查,保证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功能满足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按规定承担保修任务。监理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监理责任,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制止无效的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法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涉及结构安全、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同时,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切实把质量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是湖北省特别强调的重要内容。

  湖北省要求,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一定要严肃纪律,切实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一是要让违法违规者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让守法者不敢越过违法的红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处罚,绝不手软,既要强化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又要强化对责任人的处理。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机构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部门的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处罚到位。二是要加强不良记录管理和信用惩戒。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和汇总有关信息,定期在信用平台或有关媒体上公示,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对企业的约束作用。三是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发生保障性安居工程严重质量事故的,依法依规对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和相关负责人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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