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建筑施工材料实行准入制 钢管合格方可进场
摘要: 记者近日获悉,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江苏盐城市实行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和安全防护 ...
记者近日获悉,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及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江苏盐城市实行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检测制度,抽检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自11月1日起,凡进入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及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抽取材料样本,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对其进行质量安全性能检测;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施工单位采购或租赁的钢管、扣件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场前,应查验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并与产品供应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对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各种质保资料不齐全的产品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和安全防护用品的,应立即责令其改正,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改正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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