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省集中力量开展了为期10天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察。此次督察的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 据了解,此次督察的具体内容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情况;督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情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督察保障性安居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的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地基和主体结构质量,深基坑、脚手架、支模架、建筑起重机械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情况。要按照《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湖南省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要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按照湖南省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要积极消除2011年第二季度督察通报中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解决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要重点督察对违法违规建设责任主体的处罚情况、对挂牌督办项目的跟踪督办情况和对被纳入差别化管理范围的企业的监管情况。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工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次考核督察分为五步:第一步是听取汇报。根据督察内容,督察组听取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第二步是查阅资料。查阅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档案和台账。第三步是现场检查。从今年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每个地级市、州抽查1个~2个县,共检查6个项目。其中,在地级市、州本级检查项目4个,在所辖县、县级市检查项目2个。第四步是对监督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在各地级市、州随机抽取10个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督记录本,按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分,并结合现场督察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第五步是反馈意见。督察组对接受检查的地级市、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出书面意见反馈,包括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的评价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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