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推行建筑业工资保证金
摘要: 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上获悉,为杜绝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从即日起,滨海新区在全区推行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前,先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中一定数额的存 ...
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上获悉,为杜绝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从即日起,滨海新区在全区推行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新区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前,先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中一定数额的存入保证金,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此举将为新区20万建筑农民工工资系上了“保险绳”。 根据该制度规定,滨海新区内的各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在银行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将工程款中不少于10%的款项存入该账户中,由银行出具相关证明,企业才能获得施工许可证。企业还须书面承诺该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银行对用途和支付情况负责监控。施工企业拖欠建设者工资或拒不支付时,银行将直接扣除保证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银行和新区建交局将负责全程专项监管资金用途。 此外,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要求各施工企业为每一外来建设者办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卡”,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打入卡内。每月支付数额将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末按照实际工效工资全额支付剩余劳动报酬。新区建交局、工会、银行等单位将对企业工资发放时间、数额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工资发放到位。对于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企业法人,新区司法机关将对其落实“欠薪罪”的认定,数额巨大者将获刑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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