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快全省公路建设
近年来,陕西全省上下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全面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全省公路建设累计投资1800多亿元,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3403公里,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主骨架;新改建干线公路1500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1万公里,成为陕西公路建设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发展最好的时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与建设西部强省目标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比,与陕西在全国公路运输网中所处的枢纽地位相比,全省公路依然存在规模总量不足、等级结构不尽合理、路网转换不够便捷高效等问题。为此,陕西省政府决定继续把公路建设放在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地位,进一步完善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公路交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富民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 明确目标 全面加快公路建设步伐 按照快速、协调、高效、绿色、安全发展的思路,全面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到2015年,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全面实现县县通二级以上干线公路,所有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 高速公路要按照陕西省“两环三纵六辐射七横”(简称“2367”)高速公路网规划,以“加密、连通、对接、扩容”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建设国家高速公路,加速改造高速公路瓶颈路段,积极推进省级高速公路建设。五年新增高速公路2000公里,通车里程达到5500公里。 国省干线公路按照提升等级、扩大规模的原则,围绕经济产业布局,加快重要路段升等改造,重点建设一、二级公路;加速实施通县二级公路建设;积极推进路网结构改造;继续加强国防公路建设。五年新改建干线公路3000公里。 农村公路按照保持适度规模、着重提升品质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规划,加快建设通村沥青、水泥路;着力改建县乡公路;逐步推进桥涵配套及安全设施建设;启动建设重要的工业及农业产业园区对外连接道路;积极改善红色经典景区交通条件。五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0公里。 加强领导 建立高效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强化公路建设领导机制,省政府成立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定期研究解决公路建设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解决公路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市县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贯彻落实省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组织和协调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 完善公路建设责任制,高速公路建设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实行以省为主、省市共建、社会参与。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坚持公益属性,实行以市为主、省市共建,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投资补助。农村公路建设以县为主,省市支持。对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项目,省上予以定额补助。 建立前期工作分工负责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动输厅等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联合审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项目规划选址等专项审查要与工可研审查同步进行。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省级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重点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初步设计的编制、上报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批,国省干线公路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批复及部分重点农村公路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协调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督促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加快推进项目用地预审、正式用地报批工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核发高速公路和新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以旧路改建为主的干线公路项目不再出具选址意见书。 省环境保护、水利、林业、文物等部门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审批中涉及的相关专项报批工作。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的专项报批工作,由市级政府负责推进审批。 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与省级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签订年度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省级各有关部门、设区市政府要细化目标任务,逐级落实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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