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问责制
摘要: 8月31日,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为确保全区29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如期开工,广西决定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对用地供应进度慢的市、县,自治区 ...
8月31日,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为确保全区29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如期开工,广西决定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对用地供应进度慢的市、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进行督办和约谈;对因供地不及时导致工程建设任务未能如期开工的,实施问责和追究责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要尽快根据今年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和目前已开工建设情况,重新测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需求,测算结果将作为今年各地用地保障任务目标;自治区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已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专项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指标必须做到应保尽保。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报批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对清理出的批而未用土地、闲置和收回土地等存量用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必须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29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确保工程如期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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