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门县:打击违章建筑绝不手软
摘要: 近日,浙江省三门县公路路政部门相继在县道健(跳)里(浦)线和黄(金坦)四(岔)线查处一起违章建筑,违法建房抬头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据调查,位于健里线的违章建筑,距公路右侧外缘仅2米,面积约5 ...
近日,浙江省三门县公路路政部门相继在县道健(跳)里(浦)线和黄(金坦)四(岔)线查处一起违章建筑,违法建房抬头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据调查,位于健里线的违章建筑,距公路右侧外缘仅2米,面积约50平方米,是承包大棚蔬菜的菜农陈某因生产需要,未经许可而建造的。另一起违章建筑则位于黄四线16K+800M,农户柯某未经公路部门批准擅自在紧挨公路护脚坡处建造房屋,面积约100平方米。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不但会影响公路通行能力、增加公路养护成本,更为严重的是上述违章建筑分别位于T字型路口和转弯处,易遮挡视线,极易引发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公路法》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建筑物。 目前,路政执法人员已分别对上述违章建筑下达《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并限期到公路部门接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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