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一票否决
摘要: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严格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 ...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严格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制办负责人吕波告诉记者,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程款引发群体性事件后,在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事故(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4小时内将事故(事件)情况、有关企业及注册人员的基础情况上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或批复,应当降低有关企业资质等级的,发证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执行,并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上公布。 《意见》指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四川省建设领域要基本实现劳动用工、工资支付和现场监管网络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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