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工地均需安装“电子眼”
摘要: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自今年2月12日起,深圳建设工地均需安装电子眼。根据这一新规,深圳全市新开工工程和满足相关条件的在建工程等,其建设单位均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据悉,此次视频 ...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自今年2月12日起,深圳建设工地均需安装“电子眼”。根据这一新规,深圳全市新开工工程和满足相关条件的在建工程等,其建设单位均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自2011年2月12日起,该新规开始正式实施。对新开工工程,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时,应提供《深圳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租用协议》,此项内容也将作为安全措施之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对满足条件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对未按规定安装,安装数量、部位、使用时间不能满足监控需要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安装,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应作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公示。 此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定需要实施重点监控的建设工程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室内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暂不列入安装范围。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全市建设工程实施视频监控管理,是该措施在个别施工企业取得良好成效之后正式推广的。通过在建筑工地和施工现场安装多角度的摄像头,有利于实时掌握工地现场状况,有利于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并协同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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