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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出人才安居工程新政

2013-8-29 11:3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01| 评论: 0

摘要: 近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政。人才安居工程新政将以货币或低价房购租两种形式的补贴体现,惠及面 ...
近日,深圳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政。人才安居工程新政将以货币或低价房购租两种形式的补贴体现,惠及面从院士一直到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都包括在内,7月1日将开始正式实施。

  此次会议指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新政,既可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价调控的政策部署,又可以更好地推进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新政的主要做法就是将深圳市住房保障的重点转向面广量大的各类、各层次人才,增强深圳对广大海内外人才来深圳创业的吸引力、承载力和影响力。《决定》明确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即“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强调要重点面向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问题。

  会议明确指出,当前,深圳市低收入户籍家庭住房保障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即将颁布实施。在这样的背景和条件下,无论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还是切实增强深圳对广大海内外人才来深圳创新创业的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都要求深圳及时将住房保障重点转向面广量大的各类、各层次人才,组织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干事有舞台、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

  除为各层次人才提供不同等级的租房补贴以外,《决定》还提出,凡有深圳户籍的高、中、初级人才,在深圳工作居住满3年后,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售价低于市场商品房房价的安居型商品房。除购买安居房外,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住房补贴的高、中、初级人才不受户籍限制。《决定》还对解决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运行机制问题都制定了明确具体的政策,特别是对如何完善监督机制,使人才安居工程成为公开、透明、廉洁、规范的阳光工程提出了具体措施。

  据悉,深圳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决定》的具体配套实施办法,不久就可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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