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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住房保障支出“贴贴不休”买单

2013-8-28 09:04|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73| 评论: 0

简介:$(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谁为住房保障支出“贴贴不休”买单"); });   92个中央部门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207.64亿元   谁为住房保障支出贴贴不休 ...

  92个中央部门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为207.64亿元

  谁为住房保障支出“贴贴不休”买单

  住房保障支出数额前三甲为国税总局、教育部、卫生部,增速前三甲为国家信访局、铁道部、共青团中央,住房支出占总支出比例最高的是证监会……这是2012年中央各部委公开预算中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情况,“贴贴不休”的住房保障支出使各部委因此成为了众矢之的。

  住房保障总支出207.64亿元

  国税总局45.7亿元领跑各部委

  在已公布预算的92个中央部门中,住房保障支出总额为207.64亿元。其中,国税总局以45.7亿元雄踞各部委住房保障支出预算之首,教育部以42.6亿元紧随其后,卫生部以26.3亿元居第3位。而住房保障支出占总支出比例最大的是证监会,比例为7.4%(6273万元),保监会以7.16%(5344万元)居第2位。(注: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不少中央部门在预算中都增加了购房补贴。其中,国家信访局的《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及说明》显示,2011年该部门由财政拨款提供的购房补贴为33万元,2012年的预算额则达为380万元,同比增幅达1051.52%。笔者整理数据发现,国家信访局的购房补贴中有88.3%来自于财政拨款,而在住房保障支出中,这一比例达到了95.2%。从此次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看,大部分部门都会说明各主要项目预算开支增长或者减少的原因,但国家信访局并未对此项开支突然增长10余倍进行说明。根据此前的相关报道,国家信访局2011年的“三公经费”增幅曾创下部委最高纪录,达到了68%。而其2011年的“三公预算”增幅也较为惊人:出国(境)费预算是2010年决算的4.4倍,公车费预算是2010年决算的1.5倍。此外,铁道部和共青团中央分别以4560万元(增长812%)和220万元(增长633.3%)在增加购房补贴这一项目上名列前茅,前者只称申请增加了预算,后者则表示2012年可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大幅减少,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另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住房保障支出为3087.22万元,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分别为1986.95万元、303.67万元和796.60万元。中国记协的预算是已公布预算的92家中央部门中最少的,为3287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为114万元,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和44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数额惊人

  信息公开不到位

  在教育部的2012年公共预算明细中,基础的小学教育预算为4.62亿元,而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却高达42.6亿元,差距将近10倍。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于1989年发起的希望工程截至2010年底的累计募集捐款额为70亿元人民币(数据来自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网站),21年70亿元和1年42.6亿元之间的巨大落差显而易见,教育部仅今年的住房保障支出一项就足以撑起大半个希望工程这21年的运作。但是,这70亿元却资助了逾38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设了17079所希望小学,建设了14753个希望工程图书室,培训了62000余名农村小学教师……如果将住房保障补贴的一部分用于捐助希望工程,受益的或许是整个国家。

  其实,所谓的住房保障支出在编制预算时的正式名称是住房改革支出。从法律层面上说,住房公积金无疑是房改之后唯一适用于工薪族的制度。可是,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改革支出中,不仅有住房公积金,还有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住房保障支出保障的是公务员的利益,是给公务人员的特别补贴。据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最早针对公务员人群住房制度改革的文件是1999年8月国务院专门下发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明确规定了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的标准,对公务员的相关规定是: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不过,保监会、教育部、卫生部、发改委等多部门对于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大幅增加的原因,均给出了与“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的应发放购房补贴人员增加和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扩大”类似的答案。

  公务员购房补贴谁买单

  各部委应提供政策依据

  现阶段,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是按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实施的。《通知》指出,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的城市可以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购房补贴是一种具有福利性质的财富从高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的转移,其实施手段是税收之间的转移支付。政府作为收税者,自然也成为了税收支出者,国家是购房补贴的承担者。

  其实,公众对于购房补贴制度的理解,应该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因为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中至少有一半(某些单位甚至是全部)是由纳税人支付的,而且公务员的住房公积金往往比一般单位高很多,其本身就是一种补贴。但是,仅从中央部门所公开的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明细看,现实中的购房补贴对象往往是公务员。今年是中央部委公开预算的第3年,其中的住房保障支出年年都是一个花费不菲的项目。显然,此处的住房保障与公众眼中的保障房毫无关系,而纯粹为部委内部公务员所享有。那么,公务员申请购房补贴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补贴的标准又是什么?这是不是另一种货币形式的福利分房?房价上涨,普通百姓买不起房子,这些补贴的钱到底去了哪里?国家什么时候能为普通公众提供购房补贴?所以,各部委应就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一项提供其政策依据。

  对此,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对于当年的公务员购房补助政策至今是否仍在延续一事,公众不得而知。他认为,在目前各地房价不同、房补标准不一的情况下,应从整体上考虑公务员的住房保障支出问题,通过制度的安排来控制人为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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