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品房价格接近限价房价格
近期的楼市,乏善可陈。“良莠分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我在某次研讨会上,也建议部分“缺乏特质”的楼盘“一次降价到位、以量换价”,但有的开发商并不同意。我看不必着急,因为随着推盘数量的增加,新一轮的“降价促销”和“资金压力”,将迫使很多开发商的“价格见底”。所以,我说,二季度房价会“见底”。 杭州的首例破产案和“房闹”,其实也不太令人惊讶。小开发商“甩盘”、“逃跑”、“耍赖”的例子,其实并不少,只是没有今天这么得到关注罢了。 最近听到的一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是,“如果商品房价下降,接近限价房,会怎样?”这是个好问题,需要自责没注意到。 仔细一问,发现已经有消费者在领到限价房“购房证”的情况下,放弃限价房购买,转购商品房了。的确值得关注。 对此,我的看法有二: 一,按规定,限价房项目的定价策略是“比周边商品房价格下浮一定比例”(例如,20%左右)。那么,随着商品房价格的下降,限价房价格理论上也应该下调。但由此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如果在同一楼盘,对后续购买者降价了,先前的购买者是否也会要求“补差价”呢?(这比房闹更令人担心,因为有保障含义,开发商是不是也只是单方面强调契约精神呢?)这一点需要想在前面;如果限价房的降价有成本刚性,那么,限价房将会出现的销售困难如何应对? 二,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以“限户型、限房价”为主要的内容的限价房,随着普通商品房供量的增长及其价格的“合理回归”,将会逐渐减少甚至退出。限价房本身就是“准商品房”的设计,其未来出口对接普通商品房的二手市场。所以,限价房未来退出政策体系,理所应当,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一定意义上说,限价房退出,其实是楼市调控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体现,反而值得高兴。 未来的保障房,更应着力于“廉租房”和“公租房”,也应注意适时向“货币补贴”模式转换。至于限价房的余量,可考虑转“公租”或者转“还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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