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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民间合作建房”一个合法身份

2013-8-28 08:4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93| 评论: 0

简介:$(document).ready(function(){ $('.newContent img').attr('alt',"给“民间合作建房”一个合法身份"); });   温州合作建房项目顺利完工,房价合六七千元每平方米,仅是同等路段房价的五分之一 ...

  温州“合作建房”项目顺利完工,房价合六七千元每平方米,仅是同等路段房价的五分之一。成功运作温州合作建房项目的赵智强,联手北京律师成立团队,准备将“温州模式”复制进京。发布会上,赵智强称,目前他们已在南四环和南五环找到两块面积在100亩以下的目标地块,经过初步预算,南四环合作建房价格约为1万余元,南五环约为六七千元。

  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开放民间集资建房的呼声颇高。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曾向大会提交一份议案,建议允许公民通过自助或互助建房解决住宅问题,以改善居住条件、居住环境,打破开发商垄断房地产开发的局面。然而,由于法律未对民间合作建房行为进行定性,对集资建房行为是否合法人们心存疑虑,更担心民间建房涉嫌非法集资,导致社会上一些民间合作建房行为多数半途夭折。如今,赵智强在温州“合作建房”项目运作成功的基础上,将合作建房的“温州模式”复制进京,可谓是给了众多为房所苦者以希望。

  民间合作建房是长期以来我国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低收入者不得不“望房兴叹”的产物,在我国还属于一个新生事物。民间合作建房以其低价,对群众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以温州“合作建房”项目为例,其房价合六七千元每平方米,仅是同等路段房价的五分之一,不可谓不优惠。但不容否认,由于其民间性质,同时也存在着管理规范和风险控制问题。对这一新生事物该如何取舍,考验决策者的能力和水平。我认为,在现有的政策背景下,不妨给民间合作建房一个政策出路,赋予民间合作建房一个合法身份,这将对我国房地产建设格局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有利于打破房地产垄断。当前的房地产开发模式是垄断的,政府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城市居民只能到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去购买房子,于是整个房地产行业成为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允许民众集资建房,打破了由开发商“包建房”的垄断格局,使整个社会的房源大大增加,让百姓可以对开发商说“不”。其次,有利于拉动内需。允许民众集资建房,让民间资本通过个人集资的方式进入房地产市场,将从另一个渠道和途径启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消费,带动房地产相关产业的消费,从而对拉动内需产生积极作用。最后,有利于减轻政府压力。住房权属于人基本权利范畴,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政府也一直努力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然而,从总体来看,收效甚微,政府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仍然很窄,受益面不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府财力不足。允许民众集资建房,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途径,必然能减轻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压力。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将民间合作建房纳入政策范围,同时加强对民间合作建房的引导和管理,让民间合作建房沿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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