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轨道建设的合理融资模式
自1863年世界第一条地铁诞生于英国伦敦以来,城市轨道交通在国外已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世界各主要城市大多拥有比较成熟与完整的轨道交通系统,其中一些城市轨道交通运量占到城市公交运量的50%(甚至70%)以上,如囊括了地铁、轻轨铁路和市郊铁路的巴黎轨道交通,就承担着全市70%的公共交通运量,剩余的30%由市内和郊区的汽车承担。 轨道项目投资高、收益慢,要想获得长远发展,需要注重运营管理。因此,纽约、伦敦、巴黎、莫斯科、东京等城市在其轨道交通已基本形成一定的规模和网络,并延伸到城市的各个方向的基础上,还将更多的目光投向了运营和维护。法国威立雅交通集团亚洲区总裁丹尼尔·居骐迈曾提出,“运营商的早期介入能够有效节约项目运营成本”,而威立雅在德国的实践也确实证明了这一观点。威立雅作为运营商介入德国的地铁项目后,地铁的运营成本降低了30%。 相比而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起步较晚,目前正处于快速蓬勃发展阶段。1995~2008年的12年间,我国建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从2个增加到了10个,运营里程从43公里增加到730公里,而且近两年轨道建设速度更是以喷井式爆发。截至2011年底,我国内地已有36座城市向国家主管部门上报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其中28座城市得到批准,且国家计划至2015年前后规划建设96条轨道交通线路,建设线路总长2500多公里,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 建设与运营都是影响轨道交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但考虑到我国国情,我国现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发展规模和运营管理并重,或像国外大城市那样将重心放于运营,都是很难实现的。原因在于我国尚未有一个城市拥有成熟和完善的轨道交通系统,即使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也远未建成。同时,轨道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交通方式也仍旧缺乏有效的协调,轨道交通目前还不能显著减轻地面道路的拥挤度,可以说政府仍面临着巨大的建设压力。因此,虽然当前轨道交通投资和运营模式都比较单一,但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现阶段的发展重点只能是轨道交通建设投资的资金落实。 轨道交通平均造价为每公里5亿元,大力发展建设规模和速度需要的资金量是较大的,资金从何而来是政府亟须解决的难题。新中国刚成立时,经济正处在恢复和建设的初级阶段,对轨道交通的需求还不是很迫切,当时出于国防需要,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了北京地铁1号线、2号线。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开始以较快速度发展,大城市、特大城市逐渐涌现并增加。尤其21世纪以来,经济发展带来的汽车数量增多、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因此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深圳、南京等城市纷纷选择建设轨道交通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这时的建设资金渠道,也由最初的由政府独自承担扩展为政府财政解决资本金,其余资金由政府所属的轨道交通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城投平台发行债券或中期票据以及融资租赁等负债方式筹集。然而,由于轨道交通建设期长、收益慢,很多线路往往尚未开始运营或运营收益尚不能弥补亏损时,以前的贷款就即将到期,如果以轨道交通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只能借入新贷款以偿还旧贷款,如此滚雪球,最终负担将依旧由政府承担。 通过考察国外轨道交通的投融资方式,并学习香港地铁盈利的成功经验,各地政府纷纷把目光投向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开发方面,以期借助轨道与物业的互相促进,通过土地出让收益弥补建设资金不足,通过物业销售弥补运营亏损。在我国,上海和广州可以说是走在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结合实践的前列,然而他们也走了不少弯路。广州地铁物业最初由房地产商单独开发,但开发商并未与轨道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开发效果差,不能为地铁带来大量客流和稳定收益。随后,广州地铁物业又探索由地铁公司单独开发,由于地铁公司非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开发收益没有最大化,实际投入产出低于市场正常水平。同样,上海地铁物业开发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最终两城市探索出的合理开发方式为地铁公司和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共享收益。这个方法应该说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城市。 上述所说的联合开发方式的具体操作是:国内的轨道交通公司通过政策优惠或其他方式,优先获取轨道沿线土地的开发使用权,同时他们通过协商、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优质的房地产公司,与其合作开发,共享土地收益或利益分成。甚至有些轨道公司专门招贤纳士,成立下属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实现土地开发和房产收益全额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现在,深圳、南京、武汉、昆明、南宁、长沙等城市也已将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开发相结合,以求解决资金需求,促进当地轨道建设快速发展。可以说,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开发已经成为我国当前轨道交通建设与融资的一种重要发展模式。 虽然当前我国蓬勃的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和规模受到多方质疑,也有人认为当前轨道交通注重建设多于运营管理是舍本求末,但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政府重点关注建设确实是比较实际的。针对建设资金的问题,将土地纳入轨道建设、与房地产商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香港、上海、广州的经验告诉我们,物业的良好开发,会极大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和后期运营,其不仅可以带来稳定客流,也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达到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双丰收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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