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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海南征“空置税”不如征“房产税”

2013-8-28 08:2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5| 评论: 0

简介:  据部分海南政协委员调查,三亚商品房空置达到80%以上,大东海和海坡片区的空置率甚至达到90%左右。部分政协委员建议,海南省应率先开征空置税,解决海南商品房空置率过高问题。(据2月11日《广州日报》)   ...

  据部分海南政协委员调查,三亚商品房空置达到80%以上,大东海和海坡片区的空置率甚至达到90%左右。部分政协委员建议,海南省应率先开征空置税,解决海南商品房空置率过高问题。(据2月11日《广州日报》)

  三亚乃至整个海南岛的房地产业,都存在着畸形发展、泡沫化过度堆积的现象,这乃是建“国际旅游岛”之初的政策定位失误所造成的问题。本来“国际旅游岛”的发展目标是要营建世界级的旅游度假胜地,但却没有按照规划稳步实施,反倒是鼓励开发商大肆圈地盖楼。以致海南岛的环海岸线的优质地块,都被开发商占完,而所盖起的豪宅又是针对全国市场销售,打着旅游度假住宅的旗号,实质是定位于投资升值。购房者都热衷于炒作赚钱,并非想长期居住,事实上也不可能搬到海南岛,因此空置率也就越来越高。

  那么,开征“空置税”是否就能逆转这种情况呢?不好说,因为“空置税”目前还只是一种设想,至于在何种情况下、空置期达到多久可确定为“空置房”?具体该如何征收,税率又定为多少才合适,都没有明确的答案。而且,“空置税”乃是一项新的税种,要想开征的话,需要通过一系列相关法律程序才能实现,这并非短期内可以达到的。因此,如果想打击炒房行为,尽快消弭“空置率”过高的情况,不妨在“空置税”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先开征现成的“房产税”。

  目前,“房产税”已经在不少地方“空转”多年,相关税率、征收对象、征收方案等征税系统非常成熟,只要愿意开征就能够立即执行。而且,上海、重庆两地已经在试点征收“房产税”,从现有反馈的情况来看,虽然方案还不够完善,所征额度也不大,但提高了房屋持有成本,对炒房者的心理打击很大,两地炒房行为均有所遏制。所以,海南省可以向中央提出申请,加入到“房产税”试点范围,并借鉴两地现有经验,制定出适应海南岛的征收方案。

  而且,目前我国对房地产业链条征收税种已很多,但都集中在建设和销售环节,持有环节乃是空白。这种情况导致税收累积太多,但又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变成购房成本,从而推高房价。炒房者则只要能把房子卖掉,就可以通过转嫁的方式,消化掉税收成本。因此,只有开征持有环节税种,才能使税收成本落在炒房者身上,增加炒房者的资金周转压力,从而被迫减少囤房炒作行为。

  但是,在开征“房产税”之前,也应该对现有税种加以减免,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如此,一加一减,在总税负不会增加的前提下,改变征税方向,也能实现调控房价、打击炒房行为的目标。因此,海南省如要想开征“房产税”,就应做全面考虑,不能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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