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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公租房”不宜过快推广

2013-8-28 08:4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9| 评论: 0

简介:  据悉,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北京、上海的试点已获批。   对此,我认为,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是可以的,但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

  据悉,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部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北京、上海的试点已获批。

  对此,我认为,特大城市、超大城市的是可以的,但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大都地处城市郊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尤其是社会服务和管理体系不完善,将公租房建到郊区,的确可以节省保障房投资成本,但问题是加大了购房者的交通成本,甚至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等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得以完善解决,可能一哄而上的最终还是投资浪费。

  2、土地权属和收益分配方式,必须顾及农民利益,这方面的规定完善了吗?是否改变土地权属?如果保留集体土地的权属方式,是否明确让农村集体成为“房东”,并严格限制其产权转让,以免成为“小产权房”?还是由政府征地,将土地权属改为国有?开发建设企业如何介入?后续如何管理?

  3、如何严格防止耕地资源被占用?如果只用宅基地,那村民们的宅基地如何切割?还是简单扩大?

  总之,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澄清和解决,希望在试点过程中明确方式方法,否则,不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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