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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高价装修“伤不起”

2013-8-28 08:41|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82| 评论: 0

简介:  一套33万元的经济适用房,是不是需要19万元去装修?甘肃省酒泉市祥和家园小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是是,而且是必须。(12月21日新华网)   这倒不是业主们钱多得花不了,要操大方,摆阔气,而是当地房管局 ...

  一套33万元的经济适用房,是不是需要19万元去装修?甘肃省酒泉市“祥和家园”小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是“是”,而且是“必须”。(12月21日新华网)

  这倒不是业主们钱多得花不了,要操大方,摆阔气,而是当地房管局的硬规定,“费用合理,不接受可退房”,而且是“必须”。这让许多刚刚拿到房子的老百姓,喜忧交加。

  喜的是,在政府的关心下,终于有希望住上新房子;忧的是,几十万元的房款,已经透支了家庭的财力,现在还必须拿19万元去装修,这如何是好?

  不知道这是个什么逻辑,娶个俏媳妇还得搭个猪八戒,这显然有点蛮横不讲理。对此,老百姓感慨地说,这真是“买得起马,配不起鞍”。

  要知道,有条件拿到经适房的人,无疑是社会的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众,要不然,在一层层摸底、初选、入围、再选、公示和调查中,早被清理出局;只要政策没有走样,他们就是最需要社会和政府特别关心的人。

  经适房就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是一种保障性福利。让他们住上经适房,不但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义务,更是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选择。但是,在这里,个别单位却践踏了政府的美好初衷,把好经念歪了,霸王硬上弓的搞出了“交一笔19万元的装修费”,这不但是曲解政策,更是强人所难,33万元的房子,而装修费居然高达19万元,占房款总数的58%,这确实让困难群众难以接受。

  按照常规,房子交给业主,业主是否装修,装修成什么档次,与房子修建单位无关,只要他没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影响楼上楼下和侵害相邻的利益。而现在,房子还没有交,房管局就把业主“绑架”了,而且是高价“赎金”,真让人匪夷所思。

  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说,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建设目标实现后,要抓实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一丝不苟确保工程质量,阳光操作,实现公平分配,真正把惠民生、保发展的政策落到千城万镇、千家万户。

  可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把经适房当做惠民生、保发展的“民心工程”。但是,好事要办好,惠民就要真心实意,就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而甘肃省酒泉市经适房的“交一笔19万元的装修费”做法,是与惠民工程的宗旨背道而驰的,这样的经适房,不但不适用,而且不经济,更让人“伤不起”,希望有关部门给群众以公道,不能让“民心工程”成为“闹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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