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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新规不能掉链子

2013-8-28 08:27|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25| 评论: 0

简介: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日前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于2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   ...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日前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于2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

  多少年来,在城市房价非理性暴涨而产生的房地产暴利驱使下,土地成为了炙手可热的东西。许多人士认为,只要能够“搞来”土地,整天睡大觉都能赚得个盆满钵满。对土地的非理性竞争,使得地方政府出现土地财政、以地生财的状况,使得社会上出现了一批爆炒土地而发大财的现象。更有甚者,将土地搞到手后什么也不干,依靠囤地、捂地就发了大财,囤的越久赚得越多。这就造成这样一种怪象:政府供地越多,市场竟然越不见地,土地越紧俏,竞争越激烈,地价越高,进而房价越高。形成了高地价推高房价,高房价又推高地价的恶性循环。

  可以说,这几年在打击捂地、囤地上国土部等政府职能部门下工夫不小、出台制度办法不少。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真正落实下去的不多,有效果的更是罕见。基本是一直在玩“狼来了”的把戏。比如:刚刚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里面的规定,说是新规其实大多数都是旧规。比如两个核心内容:一个是土地闲置满1年的收取20%征缴土地闲置费;二是土地闲置满2年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早在1999年4月经国土部发布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里就有明确规定,2007年后几乎年年重申,经常性地高喊征收20%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等。但是,至今鲜有缴纳闲置费和被无偿收回土地的。

  闲置土地新规不能掉链子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日前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于2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 多少年来,在城市房价非理性暴涨而产生的房地产暴利驱使下,土地成为了炙手可热的东西。许多人士认为,只要能够“搞来”土地,整天睡大觉都能赚得个盆满钵满。对土地的非理性竞争,使得地方政府出现土地财政、以地生财的状况,使得社会上出现了一批爆炒土地而发大财的现象。更有甚者,将土地搞到手后什么也不干,依靠囤地、捂地就发了大财,囤的越久赚得越多。这就造成这样一种怪象:政府供地越多,市场竟然越不见地,土地越紧俏,竞争越激烈,地价越高,进而房价越高。形成了高地价推高房价,高房价又推高地价的恶性循环。 可以说,这几年在打击捂地、囤地上国土部等政府职能部门下工夫不小、出台制度办法不少。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真正落实下去的不多,有效果的更是罕见。基本是一直在玩“狼来了”的把戏。比如:刚刚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里面的规定,说是新规其实大多数都是旧规。比如两个核心内容:一个是土地闲置满1年的收取20%征缴土

  当然,原因是复杂的。土地问题涉及面非常广,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几乎是伤肝动筋的事情,并不是国土部一个职能部门能够决定和狠下心就能执行下去的。同时,无所不能、遮云盖天的开发商能量之大是闲置土地规定不能落实的很大阻力。客观上,也有地方政府修改规划等原因导致的。

  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是必要的,但是,关键还在于落实、在于执行力。从办法修订草案本身来看,就给执行和落实带来了较大阻力,比如:根据21日公布的修订草案,“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超过约定、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国有建设用地”,其中的“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给土地使用者预留了很大空间和回旋余地。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往往是利益共同体,闲置土地取得“地方人民政府的批准”对于开发商来说往往不难。再比如:修订草案还规定,“如果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一手遮天的开发商们往往能够摆平“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自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中国不缺好的制度和法律,也不缺能够制定出好制度和法律的智慧。缺的是落实,往往在执行力上“掉链子”。在土地管理上特别是闲置土地处置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一手遮天的开发商们往往能够摆平”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自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中国不缺好的制度和法律,也不缺能够制定出好制度和法律的智慧。缺的是落实,往往在执行力上”掉链子“。在土地管理上特别是闲置土地处置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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