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须警惕以拆违之名损害百姓利益
近年来,以拆违代拆迁、以拆违促拆迁的新拆迁模式在各地流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中国建设管理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拆迁法研究专家王才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这种现象应引起高度警惕。 王才亮介绍说,这种新拆迁模式的操作流程中始终贯穿着政府的公权力。在政府发布的拆迁公告中,被拆迁人须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签订合同。若被拆迁人拒签合同,相关职能部门就会以该房屋没有相关证件、属于违法建筑为由进行拆除。目前,这种拆迁形式有愈演愈烈之势。王才亮表示,如果不制止这种做法,今年初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会被架空,将于明年初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也会遭受挑战。 今年5月份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的星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星城公司)被强行拆迁就是这种新拆迁模式的典型案例。 星城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勒江村勒江河组。1997年12月,星城公司取得了3177.1平方米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证。2004年,该公司建成了近9000平方米的厂房。2010年1月,星城公司所在地块被确定为洋湖医院项目用地。2010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征地拆迁事务所向星城公司下发了征地补偿通知,认定星城公司房屋建筑面积为8915.21平方米,合法面积为3812.52平方米,共补偿1019.6331万元。该补偿标准并未得到星城公司的认可,双方无法就补偿金数额达成一致。2011年5月8日,岳麓区城管大队向岳麓区规划分局发函,要求对星城公司的建筑进行鉴定。5月13日,岳麓区规划分局回复岳麓区城管大队称:“函件中所述建筑均未在我局申办或补办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建议拆除。”随后,岳麓区城管大队先后向星城公司下发了行政执法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星城公司在2日内拆除违章建筑。5月26日,星城公司将岳麓区城管大队告上了岳麓区人民法院。5月30日,在判决结果还未出来的情况下,星城公司厂区全部建筑被强行拆除。 实际上,岳麓区规划分局认定星城公司建筑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的做法值得探讨。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城市建设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建设执行的是《国务院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当时,城市、乡村规划是分别进行的。星城公司的厂房不是建在城市规划区,不可能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去,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规划手续不齐全很常见。如果以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审核这些房屋,被拆迁人权益被损害将在所难免。 实际上,近年来,在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高峰期,大量违法建筑不断建成,既影响了城镇形象,又侵占了公共资源。不可否认,相关部门拆除违法建筑是一项利国惠民的举措,但这些行为必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 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坦言,房屋拆迁工作最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冲突。一方面,政府谋求新发展;另一方面,拆迁户希望补偿利益最大化。拆迁工作因此被称为“政府工作第一难”,但这些不应成为地方政府采用强制性拆迁模式的理由。 日前,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导致人员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强调,重点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违法强制征地拆迁等8类渎职侵权案件。 拆迁不仅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否有效遏制以拆违代拆迁,以拆违促拆迁的拆迁模式,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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