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未批先建” 一句毫无意义的正确废话
简介: 9月29日,发改委、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对PX等敏感产品的安全环保大检查,并严格项目审批,禁止未批先建。(9月30日《京华时报》) 现实生活中,很多看似正确的话,仔细品 ...
9月29日,发改委、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对PX等敏感产品的安全环保大检查,并严格项目审批,禁止未批先建。(9月30日《京华时报》) 现实生活中,很多看似正确的话,仔细品味,却是一句毫无意义的废话。 为什么要对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度,道理很简单,就是要对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查,对项目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就不允许建设。 也正因为这样,就不应该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如果出现,就应当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不是一句简单的“不得未批先建”。否则,谁还会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呢? 按理,像PX这样对环境影响很大、安全风险也很大的项目和产品,应当审批更加严厉,决不允许也不应该出现未批先建的现象。如果出现,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对此没有尽到责任,没有对违规项目实施有效的监督与检查,应当首先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再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事实也是如此,凡是违规建设项目,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得到了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暗中支持与默认,如果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都能够做到依法办事,就绝对不可能出现未批先建的现象。 更重要的,对检查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作为负责审批和执法的发改、环保等部门,也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至多提出一些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或者象征性罚款而已,既没有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查处,也没有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所谓的罚款,也常常是从这个口袋转到那个口袋,先罚后返。正是由于对违规项目的处罚没有力度,对违规项目的责任人没有追究责任,才导致了各种违规建设项目的随处出现。一句“不得未批先建”,又能吓唬得了谁呢?违规建设项目又如何能够停得下来呢? 相反,如果对违规建设的项目,一律采取停建或拆除复原的处理方式,必须在各种手续齐备的情况下再恢复建设,或作出是否允许建设的决定,绝对不允许所谓的边完善手续边建设。同时,对所有责任从予以严厉追究,涉及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还有人敢顶风违建吗? 也许有人会说,让项目停建或拆除,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但是,违规建设泛滥,特别是环保和安全隐患严重的违规项目泛滥,其留下的后患、可能造成的损失,决不是拆除违规项目的损失所能比的。 所以,笔者认为,发一千个文件、开一千次会议、强调一千个要求,都不如来一次动真格的检查和处理,来一次动真格的违规项目拆除和责任追究。那么,有关方面有这样的决心和魄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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