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惠民拆迁 何须用株连
简介: 旧村改造是件好事,但要让广大业主主动配合拆迁工作,就该给出有足够吸引力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而不是通过各种手段强迫业主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否则只会让人怀疑旧村改造方案里有猫腻,是在打着为大多 ...
旧村改造是件好事,但要让广大业主主动配合拆迁工作,就该给出有足够吸引力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而不是通过各种手段强迫业主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否则只会让人怀疑旧村改造方案里有猫腻,是在打着为大多数业主着想的旗号给小集体或是个别头头牟利,所谓的旧村改造其实不过是商业开发的代名词。 在拆迁补偿太低、合法性也受质疑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自然难以通过单纯的宣传发动让居民自觉配合,只能用传承自封建王朝的株连政策来对付不肯轻易就范的业主。且不说社区有没有权发通知剥夺业主的劳动权利,株连式拆迁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5月曾下发紧急通知:“采取株连式拆迁或突击拆迁违法强拆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对顶风违纪的福永社区居委会和相关责任人,有关部门是不是应当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让他们为自己滥用权力的行为付出代价呢? 在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和商业开发带来的税收收入时,拆迁作为重中之重的头号工作,自然成了考核基层干部的首要指标。为了完成上级交给的拆迁任务,保住自己来之不易的权力与地位,基层干部才会频频采用违法手段对付拆迁户,力求早日完成拆迁任务。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也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一些人的胆子越来越大,肆无忌惮地侵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要防止类似事件的重演,不仅要加强权力监督机制,完善问责程序,还应改变政绩考核方式,摈弃和消除畸形政绩观。司法机关对公民个人财产和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要加强,相关的救济措施不能也不应缺位。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