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吞噬土地的“神墓”筮待必行
中国之声近日连续报道了陕西神木部分农民居住的村庄和耕地正随着“神木新村”的开发建设被逐渐吞噬,已经在活动板房里过了三年的村民可能要被迫搬回20年前居住的窑洞。记者在深入调查后发现,这个占地面积比15个故宫还要大的“神木新村”至今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摘自9月19日中广网) 如果可以的话,这个占地面积比15个故宫还要大的“神木新村”也许应该被叫做“神墓新村”,因为它将吞噬近11.3平方公里的土地,埋葬了许多农民的村庄和土地。这块神墓如此奇特,因为它没有一个“证明”,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个没有土地使用证明的“神木新村”,就像一个做了别人媳妇却没有结婚证的女人,难免被人说三道四。而神木县政府的做法则比这个例证更为奇特,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直接把村民们的30年承包地无偿征用,拐走了人家的女儿却还不给她个名分,丝毫没有体谅到村民们痛失女儿的焦虑心情。 村民们已经被赶到活动板房中度日,然而却还可能被迫搬回窑洞当中居住。大批村庄和土地随着“神木新村”的开发还将陆续被吞噬,地方政府滥用权力的伎俩已经被发挥到极致,而作为审判机关的榆林中院,对村民们的诉讼三个多月过去未做出任何裁定,声称,“行政案件不能按法定的办。”这句话所体现出来的态度与神木县政府如出一辙。法院办理案件不按法定的办,政府征地不按规定的征,一个亵渎了法律,一个强奸了民意。 “神木新村”的例子其实并非个案,在中国许多地区都普遍存在,之所以产生这种现象,从根源上来说,还在于我们现有的法律对于土地征管方面的不够完善,对于土地所有以及使用权限概念的模糊,某些地方政府因而得以钻法律的空子,而且让法律制裁扑了个空。这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国一直实行的土地双轨制,政府因而有着极大的空间来调配土地,造成特权用地现象,也就因而出现了如上局面。因而取消土地双轨制,明确土地所有及使用权限,必然是国家所必须进行的一次改革,从而铲除那些吞噬土地的“神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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