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建筑”让人伤不起
日前,网络上出现了多则曝光呼和浩特市明泽未来城建好不到3年就要拆迁的帖子,此帖一出,引发众多网民跟帖、议论,纷纷又曝光了包括北京凯莱酒店、海口“千年塔”等各地的“短命建筑”。网上甚至有人调侃“China”就是“拆哪”。是我们造不出高质量的建筑,还是因为城市化的需要? 黑格尔说过,建筑是首凝固的诗。除了承载艺术之外,它也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的缩影,用冷冰冰的钢筋水泥大厦代替充满诗情的小桥流水和亭台楼榭,抛弃人文传承的建筑文化,那么,我们后人与前人的联系也相应被割断。城市要建设,旧区要改造,但这与保护文物古迹并不矛盾。国外就有很多这样成功的范例,比如法国的巴约纳的旧城改造中拆除的只是一些建筑质量比较差的房屋,但对其他有历史价值的建筑予以最大限度的保留并进行维修,整治出具有传统氛围的街坊院落、小型广场等公共空间,根据现代生活方式的要求,适当加建部分必要的使用空间,比如保留了一段残留的罗马时代的城墙,并有机地融和在改造过的建筑主入口,将原有精美的楼梯保留并移位。 建筑是有记忆的,城市也有记忆。我们不应用商业手段或所谓的“政绩”去抹杀了这些记忆。建设城市不能造成人文精神的“缺场”,因为城市本质上都是人文城市。城市经济增长也许通过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还可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但是人文特色却是永远不可“跨越”的。失去文化的厚重,这个城市就找不到了自己的根,就没有了自己的特色了。 文化保存是一个城市的最大资产,这些历史的碎片,印证着人们脑海中渐失的记忆。如今,我国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要看到,和谐不应该只是政治与经济的和谐、文化和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应该包括古老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和谐,保护与发展利用的和谐。 笔者以为,导致“短命建筑”大量出现的深层原因,是我国城市规划的价值观问题。现在GDP俨然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准。在此情况下,城市规划也就按照短期经济利益频繁变动。另外,规划法的严肃性不够,行政权力及长官意志的膨胀和无约束,也是中国建筑“三十而夭”的重要原因。政府为了GDP的增长,官员为了政绩的提升,在城市乡村大拆大建。城市的魅力来自于历史文化的积淀,而不是GDP指标,或成片的花园洋房。其实,对于这些官员来说,先不论是否应该继承前任,如何避免城市规划“一任一规划”的短期性和随意性,让城市规划真正科学、刚性、长远起来,更是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显然,要延长中国建筑的寿命,必须用法律制度扼住两双手,一双是建筑单位偷工减料、质量打折的手,另一双则是地方政府和官员随意改变城乡规划、反复拿土地赚钱的手。当务之急是,通过修法明确各类建筑的最短寿命年限,提升其法律效力等级,加大对违法者的追责力度。我们要发展,我们需要推进城市化进程,需要改变城市面貌,但是旧的,有价值的,也一定要注重保留,并做好长远规划,千万别把古老的CHINA都变“拆啦”,不要让“短命建筑”的“杯具”再上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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