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土地财政”与民争利的桎梏
《新京报》2011年8月5日第1版报道,今后,北京市商品房将增添一种全新的土地出让方式——“限地价竞房价”,即先设定地价和将来销售的最高房价,开发商在此基础上竞房价,谁报的价格更低谁就拿地。 在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接二连三地出台、部分城市房价“涨声依旧”的背景下,北京市“限地价竞房价”的土地出让方式,让人耳目一新、启迪良多。 北京以减少3亿多元的土地收益为代价,给群众带来的是门头沟区永定镇东辛坪村项目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20%左右的实惠。这充分说明,地方政府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问题上并非像有的地方领导所说的那样无法可想、无计可施,关键是能否真正下定决心,能否跳出“土地财政”与民争利的桎梏。地方政府只要舍得放下“土地财政”的包袱,房价完全可调可控。否则,房地产市场调控就会大打折扣。 面对近年来各地频现的“地王”,社会各界对地价在房价中的助推作用提出了种种置疑。改革现行“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方式的呼声也此起彼伏。北京市有关部门顺应社会要求,在探索新的土地出让方式方面做了很多有益工作,此次“限地价竞房价”就是其中的亮点之一。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同时,如何学习北京市有关部门这种不守陈规、勇于探索的开拓精神,创新包括土地出让方式在内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值得各级各地相关部门认真思考,并以实际行动作答。 房管房,地管地。长期以来,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由于各种原因各级各地涉房管理部门经常是各打各的锣、各吹各的号,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影响了调控效果。“限地价竞房价”的土地出让模式,在省(市)级层面首次将房价和地价捆绑在一起,房地合一,一并考虑,统筹谋划,既有利于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效果,又为各地调控工作开拓了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限地价竞房价”的土地出让方式,针对的是社会上大量的、超过保障房申请资格但又无法承担商品房高额售价的“夹心层”人群。如何学习北京市的做法,多形式、多途径地满足“夹心层”人群的住房需求,填补相关空白,保障社会各收入阶层“住有所居”,也是需要各级各地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的重大问题。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北京市“限地价竞房价”的土地出让方式有着多重标本意义,值得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也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举一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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