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香港限购令能立竿见影?
2010年以来,为遏制楼市投机行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香港政府亦连续公布了多项房市新政,从“九招十二式”到港版“限购”令及复建居屋,令人深思。 港府调控房市第一招剑指开发商和经纪机构。 2010年4月,香港政府首先推出了“九招十二式”,其中条款如:发展商公布涉及5日内成交资料时,须同时披露涉及发展商董事局成员及直系亲属的交易;发展商首次放盘量须放大,小型发展项目(100个住宅单位以下)最少须提供30个单位或可供发售单位的三成,大型发展项目(100个住宅单位以上)则须提供至少50个或五成单位。按照国内某些经济学家的尺度,这个有形之手的干预,简直是管到家了! 此后,港府遏制房价的第二刀挥向了投资客和炒家,砍向了银行等金融机构。 2010年10月,物业被剔除出投资移民项目。随着内地各大城市的“限购令”相继出台,港府“限购令”矛头直指纷纷来港的内地投资客。按照规定,政府暂时将房地产从投资移民计划的投资资产类别中剔除,并将投资金额上限由650万港元大幅提升到1000万港元。2011年4月,香港金管局再出新规,从4月1日起各银行需将按揭贷款申请人所申请之按揭项目的资料提供给信贷监管机构,包括申请人姓名,每宗按揭中的身份(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身份证号码以及每宗按揭的账户状态(生效、结束抑或已撇账)等信息。 2011年6月,香港金管局再次要求银行采取5项加强物业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新措施。包括:第一,要求所有价值1000万-1200万港元的住宅物业最高按揭成数下调至5成;第二,所有价值700万-1000万港元住宅物业的最高按揭成数调低至6成,且贷款额不得超过500万港元;第三,价值在700万港元以下的住宅物业最高可按7成,但贷款额不可超过420万港元;第四,若申请人的主要收入并非来自香港,最高按揭成数不论物业的种类和价值,需按所适用标准下调至少1成;第五,以申请人资产净值为依据所批出的按揭贷款,最高按揭成数由5成一律下调至4成。 区别于中国大陆的房地产信贷政策,香港金管局的差异化政策并不以“第几套房”为认定标准,而以房屋总价为标准,简单易行,方便监管。其好处是在抑制高端市场、降低投资杠杆率、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护了普通居民购买中低价位住房的需求,这一群体在大陆被称为刚性需求,或也包括了改善性需求。 港府的第三招则是真真正正为穷人谋福祉。据中评社香港2011年6月26日报道,香港是否复建居屋,在港澳办主任王光亚本月中旬访港之后,有了突破性进展,港府、政党、市民、业界在约一周时间内,快速形成应该复建的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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