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圈地”责任谁来负
以“肉饼”和“家具城”闻名于世的河北省香河县,因为一场“违规圈地”事件的爆发而成为一种现象代名词。 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圈耕地、盖楼房”并非今日才有,也绝不止香河一地。香河“圈地”事件引人之处,除了“圈地”本身的疯狂和“典型性”外,更因中央级管理部门和媒体均已聚焦于此。 如今香河事发,包括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监管部门在内的三方难逃其咎。对于这三方责任的认定与追究,或许是规范农村土地出让的关键所在。 地方政府: “点‘土’成金”的戏法链条 导演这场“点‘土’成金”戏法的关键角色,非香河乡镇和村级地方政府莫属。据权威媒体调查,香河县违规征地的“标准”流程中每个环节几乎均有政府参与。 以万科五矿“欢庆城”为例,该项目用地首先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一纸“租地”合同,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授权的情况下,将村民土地流转给镇政府。 一亩以每年1200元价格“租赁”的耕地,镇政府在接收后自行组织“土地补偿完毕证明”、“土地测绘证明”等相关材料,上报县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权证,成为香河县政府可供出让的建设用地。 这些耕地从农民手里“租收”过来,再经过村委会、镇政府、县国土部门、县政府层层“包装”,变身为国有建设用地,过程不过5个月。但价格却可以从最初“租收”的每亩每年1200元,飙升到每亩60万元的转让价格。 5个月时间创造500倍的利润,这是让香河县上至县长、下至村干部,一再突破法律底线,集体违法、违规的巨大动力。这也是“圈地运动”得以在一个村落又一个村落不断上演、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这种畸形的“土地财政”,曾为香河县政府带来巨大的政绩。有媒体披露,在圈地最疯狂的2009年,香河县前9个月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1805万元,突破10亿元大关,占廊坊市下达任务的101.8%,同比增长71.7%,提前112天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其中,土地收入占据了重要比重。 “土地财政”背后的利益与政绩诱惑,让本应代表人民权益的各级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口号一再突破耕地红线,用尽手段迫使农民低价流转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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