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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要杜绝“以罚代管”

2013-8-28 08:1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3| 评论: 0

简介:  据媒体报道,郑州市金水区政府众多街道办事处将城管执法任务外包给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本是该区进行的一种创新。但一年来,由于此举引发的多起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案件,引起公众强烈不满。   郑州 ...

  据媒体报道,郑州市金水区政府众多街道办事处将城管执法任务外包给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本是该区进行的一种创新。但一年来,由于此举引发的多起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案件,引起公众强烈不满。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金水区实行“城管外包”的初衷是探索建立高效城市管理工作机制,但其违法将行政执法权承包给物业公司,法定执法主体不作为,造成行政执法缺位,属违法行政。

  本是一件探索新模式的好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笔者认为,问题根源在于“以罚代管”。物业公司人员在“受命”实施城市管理过程中,一心扑在罚款上,而轻于管理与服务,自然会引发“以违法制止违法”等不良现象。

  不可否认,罚款是行政执法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并非所有的行政执法都要靠罚款。尤其是城市管理执法,除了罚款,还有引导、劝阻、曝光等多种方式可以采用。但现在确实有一些地方的城市管理执法就依靠简单的罚款,甚至是将其变成了“执法经济”。正因为有利可图,所以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将权力运用到极致,以求利益最大化。于是,“以罚代管”也就在所难免了。

  笔者认为,无论是何种管理模式的创新,相关部门都不应将罚款作为主要的管理手段,而忽视自身应尽的管理职责。否则,类似事件就会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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