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一号线翻新是加分还是减分?
做社会进步黏合剂 浩气惊风 广州地铁计划投数千万元资金翻新一号线(已有四站全面动工)一事引发全城热烈谈论。有媒体报道:社会各界对此几乎是一边倒的强烈反对。 其实,这几天来,有关广州地铁翻新一号线的评论很多。论者以各自的观点从方方面面进行了诸多的据理谴责,甚至是声讨;地铁方面可能也出于压力难奈而不得不硬着头皮于日前很难说是情愿并真诚地与质疑者进行了所谓的整一个下午的“意见”交换后,仍然未能打消公众的质疑。 广州地铁公司5月10日再次进行回应,表示以后会吸取教训,重大工程将事先征询民意。这可以看做是在“举牌哥”、代表委员以及公众合力监督之下的阶段性胜利,但如果就此认为地铁公司从而转向对民意的敬畏,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缓兵之计,地铁公司在之前的一系列公共事件中早就学会了如何应付公共舆论,等风头过后再全部上马也并非奇谈。否则,就应该拿出实际行动来,而不只是在口头上表示对民意的尊重,譬如全面暂停地铁翻新工程,邀请非地铁公司专家重新调查一号线安全状况,公开维修账目接受舆论监督…… 5月10日我在接受本埠媒体采访时也表达过同样的观点,按照我国目前的体制,企业负责人只对上负责,不对社会负责。期望地铁公司给出满意的答复并做出实际的行动只能是奢望。想要使这一事件得到完满解决,仅靠地铁公司的回应显然不够,主管部门应该出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进行说明。 地铁公司可能认为自己并没有错,因为按照政府的有关文件,地铁公司将从“无限责任”性质的总公司整体转制为按现代企业制度规定所具有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及“自我平衡、自我发展原则”的公司制企业,之后再在其下设立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公司还有可能按原计划为今年下半年上市做准备。 但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看,即使政府规定了地铁公司在经营上的“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但同时也规定了地铁公司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因为地铁公司既不是民营企业,也不是私人性质的企业。除此之外,广州目前共开通了200公里左右的地铁,至2020年,还要再建设400公里的地铁,政府每年至少都要为此投入50亿元建设资金,同时还要负担地铁公司建设资金缺口的还本付息等等。由此不难看出,地铁公司还不是很有钱,其支出和收入来源都是由纳税人创造的财富而形成,因而也就没有理由拒绝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们承认地铁公司为广州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但是地铁公司切实履行其应肩负的责任了吗?广州市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多次表明,广州很缺钱。广州市政府真的缺钱,以至于在对公交地铁优惠方面斤斤计较,为到底是打八折还是打五折而苦恼,结果是刷羊城通15次后打六折;广州市政府真的缺钱,缺到要通过对海心沙收取一点小钱来补贴“家用”。为何地铁公司就不能为广州市领导着想,勤俭节约,把钱用在刀刃上,为一些所谓的美观和面子工程动辄花去七八千万?说到底,还是拿纳税人的钱不当钱,既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没有全心全意为政府分忧。 广州创文去年败在市民满意度上,而想获得市民的认同仅靠提升外在形象显然不够,政府的公共决策对于民意的尊重也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典型的例证是,据报道,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第四、全省第一的深圳在居民幸福感方面却位居全省最后,这不仅值得深圳反思,广州也应有所思考。 在广州创文的重要关头,地铁公司试图摆脱民意强行进行地铁一号线翻新,在遭到民众质疑之后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进措施,广州地铁公司近日在应对舆论中的种种表现,到底是在为创文加分还是减分?而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件仍然没有一个公开的回应,这是否意味着默认了地铁公司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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