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滩“地王”案一审宣判 资本游戏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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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16个月的上海外滩“地王”案终于宣判。 2010年2月1日,上海外滩8-1地块以92.2亿元成交,成为当时上海最贵的政府出让地块。然而,拿下了“地王”的上海证大(下称证大)当时账上仅有5亿元,其银行存款加净资产总额也不过30亿元。 2012年底,SOHO中国宣布,以40亿元从“地王”的老股东证大、绿城手中收购项目的50%股权,这引起了持股50%的另一个老股东复星国际(下称复星,原告方)的强烈反对。复星认为,交易三方侵犯了复星作为大股东的优先认购权,并向法院诉请交易无效。 “地王”之争演变成一场纠纷,以致于把包括复星、SOHO中国、绿城、证大等在内的一众企业推向法庭。 2013年4月24日,案件宣判,复星获得了初步胜利,被告方SOHO中国、证大和绿城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母协议”存疑? 在这场官司中,复星方面曾抛出一个“母协议”,被认为是决定上述诉讼结果的关键。(见本报2012年12月4日6版《SOHO中国与复星国际矛盾升级“母协议”或成关键点》)。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获悉,2010年4月25日,证大、复地、绿城和磐石投资四方共同在上海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提出“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是,任何一方均可指定其位于中国境内的下属公司行使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绿城、复星、SOHO中国以及证大四方在《海之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条款(海之门公司系上述各公司为合作开发上海外滩8-1地块而设)。 2010年10月7日,复星与海之门公司、证大置业、绿城、证大五道口公司、磐石投资、证大房地产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证大方面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合资公司各股东方一致同意,在合资公司受让成为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的股东之前,证大方面均不以任何形式处置其对合资公司或项目公司的任何债权。” 但是,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却一直坚称“‘母协议’是根本不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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