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年~2030年)》通过审查
摘要: 2月27日,安徽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合肥审查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年~2030年)》(简称《规划》)。 安徽省副省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倪发科指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
2月27日,安徽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在合肥审查并原则通过了《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年~2030年)》(简称《规划》)。 安徽省副省长、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倪发科指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一轮《规划》的修编工作,要求《规划》编制统筹考虑人口增长、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体系,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经过调研、评估、审查、意见征求和公示等环节,相关部门和专家一致认为,《规划》较好地落实了国家和安徽省的重要发展计划,细化了该省城镇化发展的目标,统筹了城乡空间布局和基础设施配置,规划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倪发科强调,要围绕打造“三个强省”的目标,紧密结合安徽省委、省政府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为推进安徽省城镇化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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