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和沙湾被列为全国建筑节能改造重点
摘要: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乌鲁木齐市和沙湾县被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立项为国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重点市县。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新疆既有建筑供热计 ...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乌鲁木齐市和沙湾县被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立项为国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重点市县。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新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为3346万平方米的任务,相当于“十一五”节能改造任务的五倍。“十一五”期间,国家给新疆下达了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达到700万平方米,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完成了1235万平方米,获国家补助资金3.1亿元。“十二五”期间,新疆将加大力度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争取到“十二五”末,全疆累计完成具有节能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总量的41%;每年产生节约标准煤75.1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9.94万吨、二氧化硫1.80万吨,烟尘2.63万吨的节能减排效益。 据悉,2011年,中央财政已拨付新疆改造补助资金2.8亿元。乌鲁木齐市和沙湾县作为国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重点市县,到2013年要分别完成具有改造价值既有建筑总量的40%和70%以上,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要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争取用35年时间完成全部节能改造任务。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改造重点市县优先安排改造任务及相应补助资金,对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还将给予专门财政资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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