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摘要: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河北石家庄市日前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有的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进行了重新划分。 调整后,我市征收城镇土地使 ...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河北石家庄市日前出台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现有的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进行了重新划分。 调整后,我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将重新被划分。其中,一级地段为二环路以内的地域;二级地段为二环路以外、三环路以内的市区地域;三级地段为三环路以外的市区地域(包括矿区范围内的地域)。调整地段等级后,其相适用的税额标准仍按原来税额标准执行。即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一级地段15元,二级地段9元,三级地段5元。上述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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