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根治质量顽疾 建设百年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始终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责任。近年来,湖北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工程建设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狠抓质量源头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监控,加大验收监督力度,全省工程质量总体上处于受控状态。但是,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加重,质量管理不均衡、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桩基设计、施工与检测不规范、钢筋质量控制不严、混凝土现浇楼板厚度超差、墙体材料良莠不齐等问题时有发生。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桩基工程监管环节前移 湖北省明确,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切实加强桩基工程生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选用,严禁使用“老标”产品;进入施工场地的管桩,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外观尺寸、钢筋配置、主筋抗拉强度及延伸率、桩身混凝土强度、端板厚度等项目的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桩基选用人工挖孔桩(墩)时,要严格遵守对人工挖孔桩(墩)禁用范围及使用的主要技术条件。施工前应要求建设单位将人工挖孔桩(墩)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等进行论证,论证单位应出具签证齐全的技术论证报告。桩基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桩基施工单位进行试桩并按规定进行检测,试桩施工、检测成果应满足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所需的相关参数和工艺要求。 规范高层建筑地下室设置 为加强高层建筑的嵌固作用,减轻地震灾害,湖北省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米的住宅建筑和房屋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均属高层建筑。当建筑物高度小于50米,基础埋深通常不足2.8米(采用桩基时)和3.4米(采用天然地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地下室。 对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建筑,为从严执行规范,确保工程安全,要求凡是新设计的工程均应设置地下室。当其桩基承台下存在淤泥及淤泥质土时,要进行加固处理,加固厚度不应小于2米。地下室周边的回填土必须按规范规定分层夯实,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密实度检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凡未执行的,一律不予通过。 严防“瘦身”钢筋进入工地 据了解,有的钢筋加工企业、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工、使用“瘦身”钢筋或劣质再生钢筋,导致钢筋截面积和屈服强度、冷弯等力学性能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钢筋脆性增加、配筋率及延性降低,给工程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埋下严重隐患。 为此,湖北省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钢筋进场、加工、使用、检测、检验与分项工程验收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同时要求,今年8月1日起所有钢筋进场时和钢筋加工调直后,不仅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力学性能试验,还应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屈服强度实测值及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等指标必须符合新规定。检测单位应尽快补充相应检测参数,完善检验报告内容。检验不合格的钢筋禁止使用。 严控楼板厚度偏差超标 近年来,一些工程现浇楼板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超正、负允许偏差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楼板厚度问题的质量投诉屡见不鲜。湖北省要求,各地应督促各责任主体将保证现浇楼板厚度作为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内容之一。建设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下达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中,应将现浇楼板厚度允许偏差“超标”列为防治项目之一;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中应有保证现浇楼板厚度的具体施工和质量控制措施,并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实行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现浇楼板厚度的监督抽查、抽测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将现浇楼板厚度作为实体检验内容,对楼板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混凝土结构验收。 严格执行墙体材料认定制度 湖北省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墙体材料的质量管理。在市场准入上,墙体材料要严格执行认定制度,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申请产品认定。在生产环节,墙体材料企业必须按照产品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强化产品全过程的监控、检测工作;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选定墙体材料,不得选用易燃、有毒以及明令淘汰、限制的墙体材料,并应在图纸上标明所使用墙体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抗震和防裂构造措施及技术要求等;墙体材料进入现场后,施工、监理单位要查验墙体材料的认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强度等指标的见证取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墙体材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湖北省强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日常监督抽查、巡查力度,强化对工程重要部位及竣工验收的监督,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要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加强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工作考核、约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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