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家企业获准自建公租房
9月16日,记者从重庆能源集团获悉,该集团自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获得重庆市政府批准,该企业是全市首家获准自建公租房的企业。 目前,重庆能源集团已通知下属的中梁山、松藻、永荣、南桐、天府等五大矿业公司,对企业员工的需求进行摸底,对建设公租房的数量、地点征求员工意见。据集团下属的松藻煤电公司相关负责人透漏,公司计划在未来3年投资2亿多元,建设超过15万平方米公租房。 按照重庆市政府文件规定,公租房建设是由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由于受财力限制,重庆市政府的公租房建设集中在市区,地处偏远的企业单位难以关照。 为切实解决煤矿企业困难职工的住房难问题,重庆市政府特许市内企事业单位自建公租房。重庆能源集团考虑到住房问题已成为稳定员工队伍、矿区和谐的民生问题,主动向市政府提出自建公租房的政策。8月,重庆市政府《关于研究市能源集团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11-142号)正式表示,“同意能源集团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参照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关政策执行,减免有关规费,及时办理用地和建设等手续”。 据重庆能源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庆能源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公租房建设用地将优先利用矿区存量土地,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公租房建设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由公租房租售收入进行偿还。公租房的产权属出资企业所有。在公租房开工建设前,要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并纳入政府的公租房建设规划,建设、分配、出租、出售、回购管理等工作也将接受政府监督。同时,重庆能源集团公租房户型设计将根据企业员工实际需要确定,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80平方米。公租房的出租、出售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租金按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一旦购买人离开所在企业的,将无条件由企业进行回购。”该负责人说。届时购房者只能卖给企业,而不能自行拿到市场上转卖。 此外,据记者了解,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个种类,重庆市将其确定为解决民生问题的一个重点,计划在未来3年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解决200万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