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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规范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2013-8-27 22:4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9| 评论: 0

摘要:   6月24日,湖北省襄阳市启动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并出台《积极推进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挂钩试点区域要按照先还建后拆迁的原则推进,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非法强拆强建,并 ...

  6月24日,湖北省襄阳市启动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并出台《积极推进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挂钩试点区域要按照先还建后拆迁的原则推进,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非法强拆强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按《意见》要求,凡实施土地增减挂钩的区域,其实施规划或方案应通过发布公告、举行听证征求村民意见,取得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房屋拆迁必须经被拆迁户签字同意,不愿意拆迁的要暂缓实施。还建区的选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利于生产、方便生活,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并着眼长远预留足够发展空间。要注意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为农民提供多种房型选择。

  对于有条件的挂钩试点项目,要积极申报配套国家、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配套实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公路村村通等涉农项目。在还建区的建设上,沼气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电话、网络、电视等项目应及时跟进、配套实施。

  挂钩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可用于支农开发的城镇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0%,建新区使用周转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各部门配套的婆家项目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自筹资金等。为了降低成本、让利于民,挂钩项目实施中涉及折旧区、还建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照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同时,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市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监督、定期考核通报,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归还情况好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度相应增加周转指标,并对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给予倾斜。对未能按要求及时归还周转指标的地区,停止下达下一年度的挂钩试点周转指标,对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相应扣减。同时制定相应奖励办法,对在挂钩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村、乡镇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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