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建筑企业欠薪最高罚3万元

2013-8-27 22:5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19| 评论: 0

摘要:   为防止建筑业企业侵害农民工权益等问题,7月1日,哈市将颁布并正式施行《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规定,建筑业企业如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在一年内不予批准资质增项或者升级申请,同时 ...

  为防止建筑业企业侵害农民工权益等问题,7月1日,哈市将颁布并正式施行《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规定,建筑业企业如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在一年内不予批准资质增项或者升级申请,同时,还可对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记者23日从“哈尔滨市贯彻《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哈市现有建筑业企业1906家,总体上看,哈市建筑业企业结构还不尽合理,企业数量多但规模小,投入大但效益低,大企业不强、中小企业不专、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低的现象比较突出,缺乏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由于一些建筑业企业资格素质低下、守法意识不强,导致建筑市场企业违法违规现象增多,不诚信经营、侵害农民工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

  针对哈市建筑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哈市出台了新《办法》,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新《办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在申请资质增项、升级时,一年内不得有“劣迹前科”,否则不予批准。其中包括不得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者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等情况。建筑业企业存在这类违规情况,主管部门可以对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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