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三成农村承包土地实现流转

2013-8-27 22:4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50| 评论: 0

摘要:   近日,市农牧业部门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显示,截至5月中旬,包头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约140万亩,占常年播种面积的29.8%,其中,50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39万亩。    四种主要流转类型   据调查 ...

  近日,市农牧业部门对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显示,截至5月中旬,包头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约140万亩,占常年播种面积的29.8%,其中,50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39万亩。

  四种主要流转类型

  据调查结果分析,包头市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包括四种主要类型。

  集体经营型。村集体成立农业公司,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或以一定的价格将土地从农户中租回,由农业公司统一进行农业生产。如土右旗板申气村、九原区土黑麻淖村。

  农业企业带动型。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一定的价格从农户中租赁土地实行专业化生产。如固阳县金山镇下十二分子村。

  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型。由生产相同农产品的农户以利益为连接纽带,成立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如土右旗巧尔气村的明石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户间自行流转型。目前,农户间自发流转是包头市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方式。主要在亲戚、邻里、朋友之间进行。

  三个方面制约流转

  从调查结果来看,当前影响包头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土地流转不够规范。农户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占相当一部分,且多以口头流转为主,流转面积、时限无书面合同,容易引发纠纷,导致一部分农户因担心土地流转产生纠纷而不愿流转。

  土地流转价格较高。由于去年以来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走高,土地流转价格也不断上涨,以土右旗为例,今年每亩土地流转价格平均达400元,致使很多流转主体因投资农业收益比较低,农业开发又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不愿意以目前价格进行土地流转或不愿长期进行流转。

  部分农户“惜地”思想严重。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有的对土地很眷恋,不愿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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