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十一五: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和谐一体
前言: 这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体:生态环保与经济发展。 这样的语句也遭到过很多质疑“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但俯瞰“十一五”的广西,一边是奇山、秀水、绿树、蓝天、碧海,良辰美景依旧引人迷,一边是版图不断扩大的现代化工厂、鳞次栉比的高楼,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 “十一五”的5年,是广西经济社会进入发展快车道的5年,也是我区环保事业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大、发挥作用最明显的5年,环保地位提升迅速的5年。 这5年,我区环保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的决策部署,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奋力拼搏,让广西初步实现了生态立区、绿色崛起。 如今,“山青水秀生态美,人杰地灵气象新”不仅成为广西的新标签,良好的生态环境更成为广西的一大品牌、一大优势、一大资源。 生态八桂,以优美的环境,生动实践了“好”与“快”兼得、发展与保护和谐一体的科学发展观。 成就1: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十一五”时期,广西铁腕推进节能减排,力度年年加码,这5年,是我区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5年,也是环保发挥作用最明显的5年。5年来,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9%、经济总量比“十五”翻一番多的情况下,我区污染减排任务胜利完成。经国家核定,2010年我区二氧化硫排放量90.38万吨,比2005年(102.3万吨)下降11.66%(国家削减指标为9.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3.69万吨,比2005年(106.98万吨)下降12.43%(国家削减指标为12.1%),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污染减排机制初步建立。根据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个专项行动方案,把污染减排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各行业和重点企业,通过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政府以及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减排责任。 工业企业减排项目全部建成。5年来,全区共筹资35亿元,完成重点企业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396项。97家制糖企业清洁生产和末端废水生化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全区97家淀粉企业建成厌氧好氧废水处理设施。全区共投入25亿元建成了133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项目,12家火电企业共27个机组全部建设了脱硫设施,29家陶瓷企业实施煤改电改气工程。我区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提出的15个重点治理工程项目已全面完成。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共投资94.86亿元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03项,日新增处理规模278.15万吨,建成配套管网2286.4千米,日均处理污水约220万吨,全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6%,成为全国第九个、西部第二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区。 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5年来全区共淘汰落后电力126.6万千瓦、炼铁241.1万吨、味精2万吨、柠檬酸1万吨、炼钢504.9万吨、电石4.68万吨、水泥892.8万吨、铁合金31.6万吨、造纸70.45万吨、酒精5.7万吨、皮革13万标张,为完成减排任务作出了重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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