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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建议旧村改造不应“一村一策”

2013-8-27 22:4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239| 评论: 0

摘要:   24日,广东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调研广州城镇化三旧改造工作。会上,有政协委员质疑三旧改造规划不明确,导致资源浪费,同时由于标准不统一,形成在容积率、补偿条件上相互攀比,建议三旧改造应制定统一标准。规划部 ...

  24日,广东省政协专题调研组调研广州城镇化“三旧”改造工作。会上,有政协委员质疑“三旧”改造规划不明确,导致资源浪费,同时由于标准不统一,形成在容积率、补偿条件上相互攀比,建议“三旧”改造应制定统一标准。规划部门现场回应称,每一块地的容积率、密度能否平衡土地的经济账,实际上是政府、开发商、村民的博弈过程。

  委员质疑“规划一年变了三次”

  在昨日的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曹志伟直言“三旧”改造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曹志伟说,“三旧”改造的本意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但由于规划缺乏协调,缺乏具体明确指导意见,导致造成资源浪费,“一年的时间里变了三次,用欧元支付的设计费都泡汤了”。他同时表示,目前约束太多,手续太复杂,而且每个部门都站在各自的角度相互推诿,“表面上是各守其职,实际上是争权夺利”。

  海珠区规划局副局长区俊东现场给予了回应。区俊东说,广州早已制定了“三旧”改造的控制规划,“每一块地的密度、容积率、使用功能都有规划”,在市规划局的网站上能查询得到。对于曹志伟质疑规划改来改去,区俊东称,规划制定后也会定期检讨完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调整,而且会有严格的程序,但一般不会作出大的变动,至于“规划一年变了三次”的说法,区俊东认为有些夸张了。

  区俊东同时称,每一块地的容积率、密度能否平衡土地的经济账,实际上是政府、开发商、村民之间的博弈过程,“从开发商、村民角度来看,肯定是容积率越高越好”,而从规划角度来说,肯定会带来交通、管理的压力。

  “小产权房”补偿由村集体解决

  市“三旧”办常务副主任丁强介绍,广州市“三旧”改造用地面积总共494平方公里,其中旧城镇56平方公里,占11%;旧村庄266.5平方公里,占54%;旧厂房171.7平方公里,占35%。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规划滞后,未考虑实际需要;未办证集体物业和住宅的补偿安置问题以及拆迁过程中的问题缺乏法律机制化解。

  “城中村改造利益很大”,丁强建议,以后再做城中村改造,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预防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不能是村长说了算”,避免开发商过早介入城中村改造,在选择开发商上,建议实行票决制。丁强同时认为,在规划上,政府要出台指导性意见,充分考虑规划的实际需求。

  针对“三旧”改造过程中的小产权房补偿问题,丁强表示,小产权房在法律上是禁止的,这个“红线”不能碰,只能交由村集体去解决。

  建议“三旧”改造制定统一标准

  对于旧村改造,曹志伟认为,“一村一策”的方案是错误的,最少应该有个统一的指导意见或者基本标准,否则五花八门,容易形成各个村之间在容积率和补偿条件上的相互攀比。“一听说要‘三旧’改造,很多村民马上抢建到七层八层,白云、天河的违建比比皆是。”

  同时,在旧城镇改造上,曹志伟认为目前拆迁补偿标准不一,政府应该出台一个指导价格。市政协委员高婉青也认为,政府应出台一个补偿标准指导意见,“当谈不下来时,能有部门去调解。”市政协委员赵力军还建议,旧厂房的改造,要避免同质化,应该多建一些公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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