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北京天津等地的保障房筹建新招
摘要: 北京:组建投融资公司 通过发放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吸收社会资金,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天津:开建政府公屋 天津开发区政府公屋将实行轮候租赁、有限租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 ...
北京:组建投融资公司 通过发放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吸收社会资金,并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天津:开建政府公屋 天津开发区政府公屋将实行“轮候租赁、有限租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运营管理模式; 政府公屋的出租对象为开发区内注册经营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不对个人出租。 深圳:建安居型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住满5 年后就可上市,安居型商品房则须签订买卖合同10 年后才能取得完成产权,产权买卖延至10年。 广州:多用卖地款 保障房建设资金在土地净收益中的提取比例从10%提高至13%,并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与土地出让收益动态挂钩的新机制; 试点建立保障房建设投融资平台,积极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等拓宽保障房融资渠道。 河北:以奖代补 省级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套奖补,与工程进度挂钩; 各地须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规定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10%以上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公租房各5%。 福建:多处配建公租房 年度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 允许各地按一定比例在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底层配建商业店铺,用于出租出售,以弥补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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