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试点廉租房出售
摘要: 近日,记者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将试点出售廉租房。新疆塔城市被列入廉租房出售试点市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凡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可申请购买廉租住房。 据塔城市住房保 ...
近日,记者了解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将试点出售廉租房。新疆塔城市被列入廉租房出售试点市将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凡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可申请购买廉租住房。 据塔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秦凤立介绍,购买廉租住房必须是有自愿购买意向的住房保障家庭,并优先考虑已承租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廉租住房的出售实行政府定价,以成本价或略低于成本价确定出售价格。购买者可以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廉租房。 与此同时,一次性付款可享受总房款20%的优惠。分期付款的购买者,必须有固定收入的担保人担保后,在支付完50%的首付售房款后方可入住,余款可于次年内付清。 根据规定,未缴清房款前,还须按未缴房款产权比例缴纳廉租住房租金,至全部付清为止。购房者交清购房款和维修基金后,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缴清房款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6年后上市出售的须足额缴纳国家、自治区补贴部分及土地受益等相关税费,包括一次性付款优惠的20%部分,可以办理全产权及办理出售相关手续。 对于廉租房出售可能存在的漏洞,秦凤立表示,这主要依赖目前对保障户严格的层层审核程序和公示,另外一旦购买了廉租房,就相当于其退出了保障范围,尽管到规定时限出售了住房,不得再次申请廉租房。 另外,廉租房出售的资金直接缴入财政专户,全部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据秦凤立介绍,建廉租房,政府要匹配相应资金,售出一部分廉租房可以回笼一部分资金,用这笔资金继续流入财政体系,从而建设更大规模、更多的廉租房。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