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摘要: 重庆市近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由现行的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以加大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近几年重庆市商品房价格 ...
重庆市近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由现行的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以加大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近几年重庆市商品房价格逐年递增,商品房交易均价已从2008年底的每平方米2786元上升到了2010年底的5762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的现行规定已不能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变化和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的购房需求。为此,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购房款的80%。 据介绍,为了提高服务效率,重庆市按照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的原则,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推出银行先审先贷、公积金中心事后审核的贷款审核模式。按照此模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达到与商业银行贷款办理时间一致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项目立项效率,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立项审批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项目审批时限一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提前进行个人住房贷款项目审批的立项模式,即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额度,立项后可先期受理个人申请并办理前期手续,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后补齐相关资料,以期在最短时间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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