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房一价细则”:商品房须用套内面积算总价
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昨天正式出台,细则对国家“一房一价”政策中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进行了细化,明确用套内建筑面积标注每平方米单价和销售总价。细则将于5月1日起执行。 专家表示,细则对新售商品房和二手房的明码标价规定很细很严格,有助于解决商品房销售不标价、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网上发虚假房源要受罚 细则规定,对已完成销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予以明确标示。对已完成销售的存量房房源,商品房经营者应及时撤下相关房源信息。 “这主要解决一套房屋信息多家使用情况,有些中介干脆没有房源,用虚假信息忽悠购房者。”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说。 对于部分网站房源信息过期或存在虚假,误导买房人的问题,该人士表示,细则不仅针对实体销售,而且对网站的商品房销售一样适用,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一样将会受到处罚。 价格手册该说的都得说 “细则区分了标价牌和价格手册两种方式应标示的内容,要求经营者按照重点内容张贴上墙,应告知内容印刷成册的要求履行标价义务。”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解释。 过去开发商售楼处里除了沙盘,就是楼盘的宣传册。销售人员的讲解,有时会有意无意遗漏掉一些重要信息,有的购房人买完房才发现被忽悠了。 细则提出,交易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或者张贴价目表。公示出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 为了便于购房人了解真实信息,交易场所还要公示出每套在售商品房销售情况以及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每套销售总价。 “除了醒目位置张贴的内容,还有一部分需要以价格手册的形式明确标示。”该人士举例,比如每套商品房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在售车位也要明码标价 与国家“一房一价”政策相比,北京的落地政策更加细化。比如售楼处要公布车位配比率,开发商销售地下停车位,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面积和销售总价。 “随着汽车进入家庭,越来越多的购房人开始关注车位数量。对于车位的明码标价,是细则新增补的一个内容,以前没有过。”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 记者了解到,除了在售地下停车位面积和销售总价,新增补的需要明示的内容还包括:存量房销售标价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名称和收费标准等。 权威解读 为何用套内面积算总价 为何二手房要标起止年限 这次细则特别强调,用套内面积而非建筑面积算总价。北京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过去开发商宣传的都是建筑面积,可购房者买房后感觉面积缩水。尤其是一些50年产权的商住两用房,由于有的公摊面积接近30%,这方面的问题更突出。为了让购房者明白消费,细则要求用套内面积计算总价。 为何二手房要标起止年限 有的中介为了尽早让二手房出手,有意屏蔽重要信息,致使买房人吃亏上当。 为此,北京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根据住建部门的规定,白砂砖、红砖、现浇等不同建筑,使用年限不一样,购房者可能并不清楚。因此,细则要求中介必须标明二手房的起止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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