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新政后首起退房案和解
摘要: 京十五条的出台加大了楼市调控力度,同时也导致了部分房产交易纠纷的增多,非京籍人士金女士在签了购房合同后,因京十五条而无法办理过户,故诉请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定金,此案被媒体称为北京市楼市新政后首起退 ...
“京十五条”的出台加大了楼市调控力度,同时也导致了部分房产交易纠纷的增多,非京籍人士金女士在签了购房合同后,因“京十五条”而无法办理过户,故诉请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定金,此案被媒体称为北京市“楼市新政后首起退房案”。 金女士诉称,因其家里住房紧张,2011年2月11日,金女士看好了位于昌平区回龙观龙泽城铁旁边的一套房屋。金女士询问中介公司后得知,只要不贷款就可以购买。当日,金女士与房主鲁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定金20万元。由于金女士结婚证丢失需要补办,双方约定今年4月份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 2011年2月15日,“京十五条”颁布,依据新政,金女士在北京市不能再购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遂向鲁先生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定金的要求,但遭到拒绝。金女士无奈,只得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还购房定金。 昌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联系,告知诉讼程序,释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促成双方在庭外进行沟通和协商。近日,原告金女士告知法院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鲁先生同意退还全部购房定金,金女士于是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