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景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摘要: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风景名胜区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供各省级风景名胜区使用。今后3年,河北省将连续开展全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 ...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风景名胜区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供各省级风景名胜区使用。今后3年,河北省将连续开展全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建设,以达到新创建2至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0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目标。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的设立被列为整治内容的第一项。各风景名胜区要按照级别,在景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风景名胜区标志。标志设立要形象美观、富有地域色彩和艺术感染力,与景区环境和文化特点相协调。第二项是严格规范景区经营权转让行为。景区不得将景区管理部门规划管理和保护监督的职责交由企业承担,景区门票必须由管理机构统一出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在会上表示,促进风景名胜区的发展,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增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河北省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以及环首都经济圈的快速发展,为河北省风景名胜区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机遇与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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