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房层层签军令状
摘要: 记者2月28日从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的18个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2011年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同时明确今年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指标与具体目标任务,全年开建和筹措保障 ...
记者2月28日从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的18个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2011年上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同时明确今年“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推进指标与具体目标任务,全年开建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总体供应将达到1150万平方米。与此紧密关联的《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导则》也正式颁布。 据了解,2011年上海市新开工和筹措保障性住房的总体目标为15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约500万平方米,动迁安置房约8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和筹措200万平方米。上海市还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力度。廉租房的准入标准将有较大幅度放宽,并根据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实施“分档补贴”。对于经适房将在近期再次放宽准入标准,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各区(县)将积极建设筹措一批面向本区域保障对象供应的房源,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等将继续建设发展单位租赁房。18个区(县)签订的《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以区为主”的建设机制,突出区(县)政府在建设全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地位,并将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区县的年终考核。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包含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工程质量等内容。比如在“规划与环境”方面,对新建保障房的选址公交是否便捷、生活设施是否便利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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