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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物协召开自律座谈会

2013-8-27 22:0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08| 评论: 0

摘要:   日前,深圳物协组织部分会员企业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座谈会。出席座谈的有福田物业、公园物业、招商局物业、长城物业、龙城物业、城建物业等21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会议由深圳市物业管理协 ...

  日前,深圳物协组织部分会员企业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座谈会。出席座谈的有福田物业、公园物业、招商局物业、长城物业、龙城物业、城建物业等21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会议由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曹阳主持。深圳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副处长吴震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管理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异地分支机构经营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深圳市物业管理交接工作的通知》三个自律规范性文件。

  曹阳指出,目前深圳市物业服务企业在外地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反馈信息良好,但也存在个别企业遭到投诉、甚至与主管部门发生严重矛盾,对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竞争激烈、成本上升导致行业内部矛盾纠纷增多,出现交接不畅、甚至坚决不退的情况。三个自律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物业服务企业要从自我做起,净化市场行为,促进社区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吴震副处长传达了市住建局物业处的指示。2011年,物业处将采取一系列行政监管活动:一是将物业管理招投标纳入市住建局交易中心;二是对物业管理交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档案。全市1200多家物业企业的诚信档案将与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的企业信息库对接,对不诚信企业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物业处还将启动资质动态核查办法,加强对企业年度报表的核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发言,表示坚决支持三个自律性文件,并将按照文件要求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同时,有企业提出,加强自律首先要解决法律问题,规范企业行为必须以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完善为前提。

  座谈会上,代表就各自在异地发展、招投标过程以及物业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交换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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