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数个“严禁”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摘要: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通知中提出数个严禁:严禁未经批准先行征收或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等行为;严禁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向被征地群众实施告知和 ...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通知中提出数个“严禁”:严禁未经批准先行征收或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等行为;严禁委托村民委员会或其他第三方向被征地群众实施告知和办理签字、确认事项;严禁拖欠、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费;严禁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征地拆迁。征地报批时应当附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否则不予受理审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知明确:程序不合法、补偿安置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群众的合理诉求未得到有效解决的,一律不得实施征地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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